申請流程
納骨塔塔位申請作業流程
1.選位
2.申請
3.繳費
應備文件
- 存放位置選訂單。
- 火化證明書或起掘證明書。
- 死亡證明。
- 亡者除戶謄本。
- 戶籍謄本或證明本鄉鄉民文件。
-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。
公墓土葬申辦作業流程
1.公墓選位
2.公墓現地勘查
3.戶政事務所申請亡者除戶謄本
4.鄉公所申請、繳費
應備文件
- 印章。
- 死亡證明書。
- 亡者除戶謄本(請自行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)。
- 申請人與亡者關係證明文件(例如戶口名簿正本、戶籍謄本等)。
- 填寫切結書。
- 其他必要附帶文件(如:委託書)。
- 單棺使用墓基為8平方公尺(2.4坪)。
- 雙棺使用墓基為12平方公尺(3.6坪)。
- 叁棺使用墓基為16平方公尺(4.8坪)。
- 本鄉墓基使用年限為10年,使用年限屆滿前請申請起掘 骨骸並消毒恢復墓基。